搜星网涉未成年人内容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发挥平台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促进作用,搜星网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并制订以下规范,请广大创作者和用户共同遵守。
第二章 平台不允许
搜星网禁止创作者和用户在平台发布或传播以下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未成年人涉性内容:
涉性侵、猥亵、或言语骚扰未成年人的内容; 涉未成年人裸露生殖器及隐私部位的内容; 涉未成年人怀孕、生子的内容; 涉未成年人互相亲吻、搂抱、抚摸等内容。
2、虐待、侮辱未成年人内容:
涉虐待、体罚、殴打未成年人的内容; 涉侮辱未成年人,或暴露未成年人隐私信息的内容;
3、未成年人不当行为:
涉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打架斗殴的内容; 涉未成年人抽烟、喝酒、纹身、乞讨、卖艺、赌博,或涉未成年人模仿成人化妆容、成人化着装、成人化性感舞蹈,出入酒吧、棋牌室等成人娱乐场所的内容; 涉未成年人模仿伪娘、掀裙、搞基、百合、病娇、腐女、伪郎、秀吉等低俗亚文化行为; 涉未成年人不当消费,如炫富、追星应援等; 涉未成年人危险行为,如未成年人进行危险动作、极限动作等存在人身安全风险的内容; 包括父母单手托举儿童、儿童翻高墙、儿童爬窗户、爬门框、跳河、钻地洞、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等容易造成引导模仿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涉未成年人其他不当行为,如辱骂侮辱他人、沉迷网吧等; 其他引导未成年人形成错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内容。
4、涉教唆未成年人自杀、向未成年人渲染血腥暴力等
涉教唆未成年人自杀,如蓝鲸游戏等; 涉向未成年人渲染血腥暴力的扭曲内容,如邪典动漫等。
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
1、创作者需对自己生产的涉未成年人相关内容负责,并妥善管理评论区,如出现涉未成年人的导向错误评论需及时处理,否则平台有权对相关内容及账号进行处理;
2、平台创作者及用户如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内容,平台将保存有关记录,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等。